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》的公告(2018年 第9号),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******有限公司2000吨/年功能性高分子复合新材料生产项目
地点: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福高速以东,316省道北侧
******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11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