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、采购项目编号:宛城政采磋商-2025-18
******资源局宛城区2024年日常变更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
3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4、采购公告发布日期:2025年04月17日
5、评审日期:2025年04月29日
二、成交情况
包号 |
采购内容 |
供应商名称 |
地 址 |
中标金额 |
单位 |
备注信息 |
宛城政采磋商-2025-18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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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*有限公司 |
郑州市金水区建业路131号永恒名座大厦1809室 |
1,041,000.00 |
元 |
评审总得分:69.67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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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名称 |
服务范围 |
服务要求 |
服务时间 |
服务标准 |
1 |
******资源局宛城区2024年日常变更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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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国家和河南省验收标准 |
一年。确保采购人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任务。 |
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国家和河南省验收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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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评审专家名单
张明利(组长)、刘佩、胡雨(采购人代表)
四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
收费标准:参照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》豫招协[2023]002号规定收取,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。
收费金额:17,492.00元
五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
本次中标公告在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《南阳市政府采购网》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河南省·南阳宛城分平台)》上发布,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
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,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,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②质疑项目的名称、编号;③具体、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;④事实依据;⑤必要的法律依据;⑥提出质疑的日期。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(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,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、代理事项、具体权限、期限和相关事项)携带质疑函、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,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,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。
七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 采购人信息
******资源局
地址:南阳市独山大道396号
联系人:马付印
联系方式:
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(如有)
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号
联系人:王保
联系方式:
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王保
联系方式:
******
附件